比如,隨著管理幹部的制度越來越多、越來越嚴格,少數幹部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寧可什麽都不做”、“不拿不占不做”的懶政思想。他們總是以工作差、風險大、規矩多為借口主動出擊,尤其是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方面,導致錯失良機,影響發展。
再比如,津補貼標準化,壹些幹部覺得收入少了,產生了“當官不好混飯吃”的負面情緒。他們工作熱情降低,投入精力減弱,得過且過,安於現狀,不思進取,不願承擔責任,有應付式做工作的傾向。
二是存在“柔性執行”和“被動執行”兩種不良傾向。八項規定頒布後,經歷了從不習慣到習慣,從不積極到積極,從不適應到適應的艱難過程。從目前的情況看,絕大多數幹部職工都能堅決、準確地貫徹執行,但也存在壹些以“對策”對“政策”,以“轉變”對“改變”的不良行為。
比如在公務接待方面,要在接待場所上“大動幹戈”,或從賓館轉到農家樂,或從私人會所轉到幹部職工家中;在接待費用上使用“隱形”,或采取單獨開具發票、靈活核算等方式報銷,或轉嫁給企業買單;在接待方式上“玩變臉”,內部接待場所被貼上廉政竈標簽,私下提高廉政竈標準。
再比如辦公空間的清理,通過虛設崗位、增加辦公桌等方式,在使用面積上靈活變通;通過添加標誌和設置“隔斷”來改變辦公室的使用。
同時,還存在被動執行的傾向。執行八項規定不是自願的,是怕群眾監督,怕媒體曝光,怕紀委問責,怕上級檢查。只要有人查,有人管,就會廉潔自律,謹小慎微;只要沒人查,沒人管,思想上就會松懈,言語上就會放肆,行動上就會失控,就存在“牽著倔牛拉犁——鞭子打在上身才走在溝裏”的被動執行問題。
第三,壞思想有“不贊成”和“觀望”兩種。八項規定作為約束和規範幹部行為的鐵律,既有剛性又有彈性,新舊相依。有些是眾所周知的限制性規定,導致壹些幹部認為八項規定是老生常談,不屑壹顧。他們誤以為八項規定治官不管民,不管管,不管大小,不管遠近,不管前途,不管大眾,甚至被慣性思維影響。他們認為八項規定的實施只是走個形式,刮個皮。對八項規定的長期堅持和持續落實缺乏信心,觀風換人存在問題。玄幻側重於奢靡、鋪張、驕奢淫逸的腐朽生活方式,近期曝光的公款消費回潮、公車私用反彈,足以說明這種不良思潮。
還有壹些幹部對八項規定不以為然,缺乏敬畏意識和自律意識,把落實八項規定與加快發展對立起來。他們認為只要是為了發展,接待標準高壹點送走都是小事,導致出現了超標準接待、高速送、贈送土特產等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與此同時,仍有壹些幹部擺脫不了人情社會的束縛,公款不準花。但是,私人宴請無形中助長了不良的社會風氣。
第四,出現了“剛性執行”和“選擇性執行”兩種不良作風。八項規定旨在規範幹部行為,轉變幹部作風,重塑幹部形象。條文雖不多,篇幅也不長,但內涵豐富,信息量大,易記、易理解、易做,所以有機械照搬、死板照搬、選擇性執行的體例。
比如,八項規定要求“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但壹些地方斷章取義,盲目縮短會議時間,省略了會上應該討論的環節,導致無法統壹思想,形成* * *認識,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意見大、分歧大、阻力大;又如,照搬八項規定,不制定符合八項規定要求的配套政策,缺乏細化、實用、本土化、具體化的方法措施,導致公務接待、改進會風等規定具有約束力。由於缺乏具體的標準,在執行時有很大的自由發揮空間。
再比如,壹些單位在執行這些制度時誤入歧途,在執行年休假補償政策時,比如以八項規定為擋箭牌,拒不支付或克扣支付,導致幹部職工利益受損;比如有的單位在執行省市八項規定及相應配套制度時做加減法。那些有利可圖的,有收益的,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實現。那些不能給個人帶來利益,不能炫耀形象的,就找理由推,躲,拖,推,特別是在辦公樓,公務用車,接待標準等方面。大部分都是取上限不取下限。
第五,不良行為有“監管缺失”和“逃避監管”兩種。八項規定能不能落實好,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內因,外因是強制性和輔助性,內因是主動性和決定性。只有兩者有機結合、相互作用,才能保證“八項鐵規”落到實處。
從目前所處的階段來看,我們還缺乏完全靠自律來執行“鐵八條”的道德基礎和社會條件,還需要依靠他律的監督來推動執行。但現實中有壹種不好的行為,就是監管有時“軟”,監管有時“躲貓貓”。雖然目前監督方式多種多樣,但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仍是最具殺傷力的監督,但基層紀檢監察機關面臨著工作要求嚴、執紀任務重、準入門檻高、整體人員少、人員周轉慢、隊伍結構老化、裝備相對落後等多重現實困難,限制了監督職能的充分發揮,被監督對象刻意回避監督甚至給監督設置障礙,導致監督執行效果不理想。
比如,雖然對八項規定執行情況的明察暗訪已經成為常態,但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力量有限,大多在節假日開展壹些檢查和巡視,而日常隨機明察暗訪不夠,確實難以發現和糾正問題;再比如,從近期各地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案件中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只是給予黨政紀處分,處罰較輕,威懾力不足;比如,對於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的監督檢查,有的單位總是采取遮掩、回避的方式,單位之間相互串通遮掩,導致監督檢查看不到真實情況。
擴展數據
八項規定的主要內容是:
(1)改進調查研究,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和群眾座談,多和幹部談心,討論討論,多解剖典型案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橫幅,不安排人員送行,不鋪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提高會議精神,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重大活動,不召開壹般性部署和要求的會議,未經中央批準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典、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性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和簡報,壹律不發。
(四)要規範出訪活動,根據外交工作總體需要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壹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和留學生代表到機場等候送行。
(5)要改進保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壹般情況下,不清場不得封路或封閉道路。
(六)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誌參加會議和活動,要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和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壹步壓縮報道數量、字數和篇幅。
(7)稿件應嚴格出版。除中央統壹安排外,個人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著作和講話,發賀信、賀電,題詞或題字。
(八)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工作生活條件的規定。
參考資料:
秦風網-基層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問題及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