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地方100%的稅收,在上繳國庫後,會全額返回地方;
2、如果是***享稅,要根據分享的比例進行分配,比如中央60%省級20%市級10%縣級10%的稅種;3、在上繳國庫後,會根據此比例進行分配,地方只能得到10%。
稅收要分兩種,壹種是國稅,壹種是地稅,地稅在稅法的規定下,直接由地方政府支配,國稅則是上收到中央以後,由中央根據國家發展戰略以及各地方情況,按壹定的比例和項目需求進行重新分配,分配給地方的叫做轉移支付。
稅收的意義:
1、壹個國家的收入主要來源是稅收;
2、稅收反映了壹個國家的主權;
3、稅收是壹個國家實施調整經濟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杠桿之壹。
稅收的作用表現在:
1、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壹項主要形式與手段;
2、稅收是國家經濟調控的其中壹個重要杠桿;
3、稅收可以維護國家政權;
4、稅收可以監察壹個國家內的經濟活動。
稅收的基本特征:
1、強制性:是指稅收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是依據國家的政治權力,具體表現在稅收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規定的,稅法作為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
2、無償性:是指在具體征稅過程中,國家征稅後稅款即為國家所有,不再直接歸還給納稅人。稅收最終通過政府提供公***產品等方式用之於納稅人,體現了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本質。就某壹具體的納稅人來說,其所繳納的稅款與其消費的公***產品中的價格並不壹定是相等的;
3、固定性:是指稅收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向納稅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規定的特征,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改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