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成績突出,得到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擔任鄉科級及以下科長(主任科員);
3.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
4.具備公開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二)受處分期間或者受影響期間;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長期不在定向單位工作或者有其他限制調動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五)仍擔任領導幹部試用期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地稅選拔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經歷績效評價三部分組成。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由省地稅局牽頭,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主考報考人員應具備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素質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命題範圍,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面試由遴選公務員的各州(市)地方稅務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員最後1筆試成績並列,則平行進入面試。
那麽如何參與地稅的選拔,就是把那些政治素質好、基層工作經驗豐富、工作實績突出、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優秀基層人才選拔出來,讓群眾對中央認可,從而達到滿意就業、公務員工作的良好效果的壹項具體選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