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利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血液或組織制成的自產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出售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
3.當鋪老板賣死貨。
4、銷售縣級以下小水電機組生產的電力。
5.賣自產的自來水。
6.出售自產的用於建築和生產建築材料的砂、土、石。
7.銷售用自行挖掘的砂、土、石或者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自產磚、瓦、石灰(粘土實心磚、瓦除外)。
8.銷售自產商品混凝土(限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9.血漿采集站出售非臨床人類血液。
10.醫藥企業銷售生物制品,獸用醫藥企業銷售獸用生物制品。
11.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對象收取自來水費,扣除其支付的自來水費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除以上項目1-11為商品銷售,以下項目為銷售服務。
12.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我國動漫產品開發和動漫版權轉讓提供的服務。
13,提供城市電影放映服務。
14.高速公路經營企業對試點前開始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收取通行費。
15,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16.提供教育輔助服務。
17,公共交通服務。包括客運輪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18、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服務、集疏運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包括納稅人經營索道、汽車輪渡、電瓶車、遊船等取得的收入。).
19.營改增試點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提供經營租賃服務。
20.納入營改增試點日前尚未完成的無形動產租賃合同。
21.以承包商的形式為甲方提供的項目和舊的建設項目提供的建設服務。
22.建築工程總承包商為建築物的基礎和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者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非可選)
23.壹般納稅人在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服務可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征稅..
24、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提供農業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5.縣(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法人機構的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銀行機構全資發起的貸款公司、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收入。
26.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縣支行和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縣支行(又稱縣支行)提供農戶貸款、鄉鎮企業和各類農村組織貸款的利息收入。
27.簡易計稅方法暫適用於資產管理產品管理人運作資產管理產品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按照3%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28.R&D和非企業單位壹般納稅人提供的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鑒證咨詢服務,以及技術、版權等無形資產的銷售。
29.非企業單位壹般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