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管理費
抵扣增值稅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及技術維護費用的會計處理如下:
(壹)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首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從應交增值稅中扣除的,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免稅”欄,記錄企業按規定扣除的應交增值稅。
企業購置增值稅控制系統專用設備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應付賬款”。
和其他科目。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科目,貸記“遞延收入”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入”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扣除應交增值稅後,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全額從應交增值稅中扣除的,按規定扣除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中扣除。
企業購置增值稅控制系統專用設備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應付賬款”科目。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遞延收入”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入”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時,應按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扣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如果“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如果是貸方余額,應在資產負債表的“應交稅金”項目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