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必須是政府或政府授權的組織,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登記註冊的法人。經營者必須在網站首頁底部公布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真實經營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
10.2交易對象具有法人資格。
交易對象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登記註冊的法人。
10.3提供政府采購計劃、目錄和標書。
在互聯網上提供政府采購計劃、目錄和招標,包括依法發布采購商品(服務)信息,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守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提供登錄註冊功能、競價功能、交易功能、結算功能、身份認證功能,以及相關競價規則。網站經營者必須采取各種措施核實交易參與者的真實身份,監督投標過程,防止惡意串通投標。
10.4具有安全可靠的支付功能。
網站應具備為交易提供資金結算的服務,即應具備安全可靠的支付功能。此外,還應該有其他資金結算渠道供市場參與者選擇,這些渠道應該是有資質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10.5具備政府采購綜合支持能力。
經營者應當具備保存、查詢、跟蹤政府采購招標中標信息的功能,並在網站上明確使用這些功能的方式、時間、收費標準及相關註意事項。
10.6購買的商品(服務)合法,描述真實詳細。
要保證所購商品(服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在網站上對所購商品(服務)進行真實、詳細的描述。
10.7服務功能齊全。
網站具有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功能,應當具有完善、便捷的服務功能,並在網站頁面予以明確標註。
10.8有工商備案的獨立固定網站。
運營商必須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獨立的固定網站,網站必須按照IP地址備案的要求,以電子形式上報IP地址信息,並在網站首頁底部公布備案信息。
10.9建立網站操作日誌
經營者必須建立網站運營日誌,存儲交易數據。建立安全體系,采取安全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