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現在的工作單位開個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2、持單位證明到人才市場去開《調檔函》;
3、持《調檔函》到原籍所在地人才市場提取檔案。
調檔函是人事工作術語,產生於高度計劃體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計劃體制下,人力資源的流動有嚴格的手續。調檔函便是這諸多嚴格手續中的壹道。是調入單位向擬調入人當前所在單位發出的調閱擬調入人個人人事檔案的函件。此制度與術語在當前國家機關與事業單位間仍然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七條 國家檔案局依照《檔案法》第六條第壹款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和具體方針政策;
(二)組織協調全國檔案事業的發展,制定發展檔案事業的綜合規劃和專項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對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四)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國務院直屬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屬於登記範圍的全國性社會團體的檔案工作,中央級國家檔案館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實施監督、指導;
(五)組織、指導檔案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與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
(六)組織、開展檔案工作的國際交流活動。第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依照《檔案法》第七條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壹)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二)指導本單位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
(三)統壹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
(四)監督、指導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