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中國貧富差距大。東部富西部窮,自治區內發展更差。就廣西和廣東而言,差距很大。
第二,進入* * *產黨領導的資本主義社會沒什麽好,只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就行,但是現在人民的醫療、教育、福利沒有相應提高,煤礦事故頻發。
第三,是壹個官僚氣息很重的國家,人民的監督權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
中國的內幕不是那麽容易知道的。
稅源還是可以找到的,慢慢來。"
稅(又稱稅、稅、稅、征、稅、征、租)是指政府依法向個人或組織無償征收商品或貨幣的總稱。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稅法,不同的稅制,不同的分類,不同的概念。在中國不同的朝代和地區,稅收的中文稱謂是不同的。稅制是指由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計稅依據、減免稅、違法處理等構成的稅收制度。稅種指的是稅種,區別表現為納稅人和受稅人的區別。稅收共同構成了“稅制”。
[編輯此段]歷史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市場稅。
古代的集市就簡單的叫城。市場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有著悠久的歷史。商朝末期出現了商人貿易,但當時手工業和商業都是官營的,所以沒有市場稅。到西周末期,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以家庭副業為主業的私人手工業和商業,市場貿易日益增多,於是出現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市場稅。
周代的市場在宮殿的北墻之下,東西分為三個區域,即早市、午市和夜市。市場稅采用“五布”稅制;第壹,分配(次),也就是房子稅;第二種是壹般的布,也就是牙稅;第三是布匹,也就是地稅;四是質押,指對違反合同文件者征收的稅;第五,細布,即細。市稅由市政府、雇民、全府等政府官員管理,定期上繳國庫。
【註:(〕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田賦
是春秋時期魯實行的“始稅畝”。據《春秋》記載,魯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魯國開征第壹次田賦,這是最早的記載。這種稅主要是實物征收。“始稅畝”的實行反映了土地制度的變化,是歷史的進步。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車船稅。
最早對私人擁有的車船征稅是在漢初。漢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漢朝頒布了征收車船稅的規定,當時稱之為“數商”,以“數”為征稅的基本單位,壹數為120元。此時的征集對象只限於商船和運載貨物的商用車。元壽四年(公元前119),非商業車船也被納入征稅範圍。根據法律規定,非商用車每輛計稅壹次,商用車計稅兩次;壹旦計算出船船稅,“三長老”(主管教育的鄉官)和“騎士”(各郡訓練的騎兵)則免交車船稅。同時規定,隱瞞不報或者謊報的,將受到處罰,舉報人將獲得獎勵。元豐元年(公元前110),停止征收車船稅。
[編輯此段]中國各地區稅收概況
自1994以來,中國大陸進行了全面的結構性稅制改革。根據這次稅制改革,形成了23個稅種。
*按征稅對象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五大類;
*按征收管理體制,可分為工商稅、關稅、農業稅三類;
*按照稅收收入控制權限,可分為中央稅(國稅)、地方稅、中央和地方享有的稅收三類。
營業稅
*增值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具體參照《增值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規定》、《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範圍註釋》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消費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執行;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執行;
*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
環境影響稅
*資源消費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資源稅若幹問題的規定》;
*城鎮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溫室氣體排放稅,正在人民中間討論。
目的和行為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耕地占用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耕地占用稅具體政策規定;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土地增值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車輛購置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車船使用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
*車船牌照稅,依據《車船牌照稅暫行條例》。
*印花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規定》;
*契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屠宰稅,2006年2月17日廢止,原依據《屠宰稅暫行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宴會稅暫行條例》,宴會稅實際上已經停止征收。
農業稅類別
*農業稅,已於2005年2月29日廢止65438。最初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
*農業特產稅,2006年2月17日取消。原依據為《農業稅條例》、《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稅收入征收農業稅的規定》和《財政部關於征收農業特產稅具體事項的通知》。
進出口稅
關稅(進出口關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進口稅(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依據的是對入境旅客行李和個人郵遞物品征收進口稅的辦法。
香港
主要項目:香港稅
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稅種相比,香港的稅種較少,多為直接稅,分為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關稅和行為稅四大類。
*所得稅
o財產稅
o薪俸稅
o利得稅
*財產稅
o差餉及地租
*行為稅
o博彩稅
o飛機乘客離境稅
o印花稅
o酒店房租稅
o汽車首次登記稅
o此外,還有海底隧道稅、專利稅和特權稅。
*消費稅和關稅。香港只有少數物品需要繳納消費稅和關稅,即酒精、碳氫油(石油產品)、甲醇和煙草。對上述貨物在香港的生產、經營和銷售不僅征收進口稅,還征收消費稅。
中國臺灣省
抗日戰爭勝利後,臺灣省移植了大陸國民政府時期的稅制,經過1950、1958、1968、1986四次改革,逐步形成了現行的以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為主的復合稅制。按照財政收支和使用權限劃分,分為國稅、省稅(市稅)、縣稅三個層級。
分類
*直接稅:所得稅、繼承和贈與稅、土地稅、房產稅、契稅等。
*間接稅:貨物稅、增值稅和非增值稅、關稅、證券交易稅、印花稅、使用許可證稅和娛樂稅。
三級稅制
*國稅包括所得稅、遺產稅、印花稅、關稅、貨物稅、鹽稅、證券交易稅、礦區稅;
*省稅:土地稅(分為地價稅和土地增值稅)、土地稅(停1987)、營業稅、車牌稅、香港工業貢獻;
*郡稅:房產稅、屠宰稅、契稅、宴席稅、娛樂稅;
*市稅:包括省稅和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