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交警罰款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可以嗎?
可以。
1、申請行政復議要先處理然後在申請。在行政機關做出處罰決定後60日內,並規定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計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其侵犯合法權益的行政處罰,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做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2、交通違章申請行政復議申請辦法:
(1)當事人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有異議的,需攜帶車輛駕駛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至違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若違法行為采集機關為轄區大隊派出所,則向各分局或各大隊申請;若采集機關為福州交巡警支隊巡邏勤務大隊,則向支隊申請。
(2)申請行政復核、復議要提供車輛行駛證、駕駛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
二、交通違章處理時間要多少天
1、如果是現場被交警查到並確認簽字的,那車主需要在違章後的15日內去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超過15天沒有去接受處理的,每天需要交納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金額不會超過原罰款數額的壹倍;
2、如果是電子眼監控拍照的話,車主可以在交通網站查詢到違章記錄後,可以在機動車年審前壹個月內去違章地的交警隊接受處理即可,不用15日內就去處理的,但要註意盡量不要超過壹個駕照的記分周期,避免壹個記分周期沒有及時清零而導致在下壹個記分周內累計扣滿12分的情況。
需要註意的是,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額的3%收取滯納金。所以車主在收到交通罰單對處罰有異議並提起復議的時候,壹定要先繳納違法罰款,否則會被收取滯納金,而復議成功後罰款會被退回。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七條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二十三條
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復,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