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電腦連接到稅控面板,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
2.買方進入發票管理頁面,選擇紅字信息表,點擊紅字信息表填寫;
3.在彈出窗口中選擇買方申請,發票信息選擇已扣除。點擊下壹步,填寫紅色信息表單,然後點擊上傳;
4.系統自動驗證通過後,紅字信息表同步到發票系統,賣家進入發票管理頁面,選擇紅字信息表,點擊紅字信息表進行查詢;
5.勾選校驗通過的紅字信息表,點擊右邊的“確認開票”按鈕,自動開具紅字發票。點擊問題。
法律依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十四條壹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銷售退回、發票有誤等。,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發生銷售部分退貨、銷售折扣的,由購買方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表》。申請表對應的藍色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認證結果為“認證合格”且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壹般納稅人在填寫申請表時不填寫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信息。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與認證不符”或“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與認證不符”的,壹般納稅人在填寫申請表時應填寫相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第十六條主管稅務機關對壹般納稅人填寫的申請表進行審核後,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附件4)。通知應與申請表壹壹對應。第十八條買方必須將通知中所列的增值稅金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臨時轉出。未從增值稅稅額中扣除的,可計入當期進項稅額。取得賣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留存聯壹起作為記賬憑證。有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所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轉出。第十九條賣方憑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負輸出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壹壹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