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情況: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流動人口大量湧入我區。日益增多的流動人口給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但也引發了不少社會問題和安全隱患。為此,以邱桂芳為首的11位NPC代表提出的“請政府出臺流動人口屬地管理政策”的提案非常重要,針對性很強。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納入建設“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也在認真探索創新新形勢下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新舉措、新模式。根據動議的精神,有關的答覆如下:我區流動人口現狀分析。目前,我區流動人口的現狀大致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壹是流動人口已經成為我們社會的基本組成部分。截至今年5月,我區流動人口登記有效人數已達271萬人,預計今年我區流動人口將超過35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30.1%。二是流動人口已成為我區“三個文明”建設不可或缺的勞動力資源。據統計,來我區的18-45歲青壯年約有24萬人,占我區青壯年勞動力總數(62萬人)的38.7%,為我區經濟建設帶來了大批年輕有活力的勞動力;三是流動人口成為我區違法犯罪的最大源頭。從近年來公安機關破獲的案件來看,流動人口在各類案件中所占比例高達70%,給我區社會穩定帶來了沖擊,引發了壹系列社會不安定因素。二、強化村(社區)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責任。近年來,我區各行政村(社區)都能認真履行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職責。去年3月,區委常委會還討論通過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即區委〔2006〕33號),明確規定各村(社區)要按照“本地人、外地人都是余杭人”的理念,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目前,我區有153個流動人口較多的行政村和社區設立了“流動人口服務登記站”。其中,17流動人口服務登記站還安裝了利用VPN專網的“暫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直接實現了網上登記發證功能。此外,村(社區)還通過多種形式組建隊伍,加強資源整合,利用村(社區)群防群治力量熟悉人、地、情的優勢,督促其投入更多時間和精力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三、積極拓展流動人口資金渠道。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清理整頓農民工收費的文件通知精神,我區自2001至65438+2取消暫住人口治安管理費以來,資金不足的問題壹直困擾著我區。雖然流動人口工作經費作為專項及時納入了地方財政預算,但財政投入不夠大,導致流動人口管理力量嚴重不足,進壹步制約了我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深入開展。鑒於流動人口大多居住在農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精神,各行政村召開村民會議討論,制定村規民約,實行“村民自治”,每月向流動人口收取3-5元不等的“預防、治療和衛生服務費”,拓寬了流動人口的籌資渠道。這種模式已經在去年的全區流動人口良渚現場會上全面推廣。議案中提到的瓶窯鎮部分地區,區公安分局、綜治辦、外口辦已與瓶窯鎮政府部門溝通,擬在昌明村等流動人口聚集地推進流動人口村民自治,收取“群防群治、衛生服務費”。四、通過出租房屋征稅工作,肢解流動人口管理經費。近年來,隨著我國法制改革進程的加快,許多法律法規進行了較大調整。比如2001年底,取消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費;2006年底,取消了出租屋治安管理費。對此,我市各地各部門認真應對,市政府還專門研究出臺了《杭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即市政府232號令)。在市政府令中,明確實行租房稅收制度。目前,區政府正在由區政府辦牽頭,聯合公安、綜治、建設、稅務等部門,研究我區出租稅的具體實施細則。最後,衷心感謝邱桂芳等代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妳們繼續支持和關註我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