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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環節生產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避稅籌劃

舉例說明如何實施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

甲企業主要生產制造X產品,X產品有三道工序,第壹道工序完成後,單位生產成本為20元,第二道工序完成後,單位生產成本為450元,第三道工序結束後,完工產品單位成本為500元。X產品平均售價每件800元,2000年銷售X產品25萬件。甲企業適用所得稅稅率為33%,其他有關數據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20000萬元;

(2)產品銷售成本1250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0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萬元;

(5)利潤總額5000萬元;

(6)應納所得稅額1650萬元。

該企業對產品生產的各個工序進行分析,發現第三道工序增加的成本很少,僅為50元,而產品是在這道工序完成後對外銷售的。

他們設想,如果在低稅率地區,比如深圳科技工業園區投資設立壹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乙企業),因為該企業離深圳市不遠,而且是在深圳科技工業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甲企業將X產品的第二道工序作為產成品,並按單位成本450元加價20%後,以540元的售價銷售給乙企業,由乙企業負責完成X產品的第三道工序。假設甲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稅金及附加中的10%轉移給乙企業,乙企業除增加甲企業轉移過來的費用及稅金外,由於新建立公司另增加管理成本100萬元。則:甲企業:

(1)產品銷售收入=25×540=13500(萬元)

(2)產品銷售成本=25×450=1125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18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90%=2070(萬元);

(5)利潤總額0;

(6)應納所得稅額為0.

乙企業:

(1)產品銷售收入為25萬件乘以800元,等於20000萬元;

(2)完工產品的單位成本等於540元加上50元,等於590元,產品銷售成本等於25萬件乘以590元,等於14750萬元;

(3)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0萬元;

(4)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合計=2300×10%+100=330(萬元);

(5)利潤總額為4900萬元;

(6)應納所得稅額為735萬元。

由於乙企業是甲企業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如果乙企業保留盈余不分配,甲企業也就無需按稅率之差補繳所得稅。甲企業通過在低稅率地區設立子公司,節省所得稅額為915萬元(1650-735)。

本例中,雖然甲、乙企業存在關聯關系,但稅務機關不會對甲企業的定價進行調整,因為甲企業的產成品屬於中間產品,甲企業取得的只是工業加工環節的利潤,將其定價確定在20%,已遠遠超過了稅法規定的成本利潤率10%.×產品的主要工序集中在甲企業,其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大部分集中在甲企業,乙企業所承擔的×產品的第三道工序(制造成本只有50元,占整個產品制造成本的10%)只是簡單的加工及包裝等生產流程,因而其期間費用相當低。成立乙企業後,甲企業銷售部門的人員,以及原來第三道工序的生產人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會相應地轉移到乙企業,其金額約占整個期間費用的10%.乙企業因重新註冊,新增加的管理成本約在100萬元左右。通過轉讓定價,盡管甲企業將加工利潤率確定在20%,但甲企業的利潤幾乎為0,大部分利潤都在乙企業實現,從而成功地實行了轉讓定價的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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