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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5日17:15 觀察與思考
-觀察記者 劉曉林
我們常常看到,在富人們每逢節慶享受十幾萬元壹桌的“豪華大餐”、幾十萬元的世界名表也可作為禮物相送的同時,很多貧困家庭卻為孩子的那些學雜費而苦苦掙紮。這就是中國的貧富懸殊現狀。壹方面存在大量的農村與城市貧困人口,另壹方面,貧富差距又在不斷擴大。
事實上,“分配不公,貧富差距過大”是當前百姓最為關註的熱點之壹。據調查,2004年全國最富有的10%的家庭與最貧窮的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超過8倍。城鄉貧富差距也越拉越大。盡管國家統計數字顯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為3.2倍,但目前的收入統計和調查數據並未把城市居民在公費醫療、養老、住房、教育等方面非貨幣化的福利和補貼統計進去,如果把這些都折算成貨幣,城鄉收入差距可能到5-6倍甚至更高。前不久,媒體公布,現在農村收入相當於10年前的城市收入狀況,也就是說城鄉差距達10年以上。
社會財富日益集中到少數特定收入群體手中,與中低收入者形成巨大的“分配落差”。這種收入分配結構的深刻變化也是我國新時期的貧富差距凸顯的原因之壹。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減貧”,這是走向和諧社會的關鍵。如何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也是縮小貧富差距的重要手段。
分配結構新變化導致貧富懸殊
我們知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的財政具有三個職能:資源配置職能、收入分配職能、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而目前來說,有必要特別關註的是其中的收入的分配職能,或者說是國民收入的再分配職能。
國民收入的分配可以分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二次分配)兩個環節。目前在我國占主流的觀點是: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應該關註效率,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而國民收入再分配應該註重公平,由政府調節收入差距,防止兩極分化。這個觀點可簡稱為“初次分配註重效率、再分配註重公平”。
然而,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所長王雍君根據調查研究結果得出的結論卻是:現在,“國家得大頭、集體得中頭、個人得小頭”的傳統結構已經演變為“國家得小頭、集體得中頭、個人得大頭”的新結構。壹批“財富新貴”與人數占壓倒性多數的中低收入群體形成巨大的分配差距。
另外,分配格局也已經從初次分配差距為主,轉向初次分配差距與二次分配差距並重的新格局。初次分配差距發生在單位(企業)與個人之間,是在沒有政府介入的情況下形成的分配格局。二次分配主要發生在政府財政和社會保障領域,包括稅費和公***支出兩個方面。
具體地說,政府要加大財政支出中轉移性支出所占的比例,特別是用於社會保障的支出。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國家裏的壹項基本的國家制度,也是國家的壹項基本職能。在經濟轉型時期,社會保障支出是對社會變遷成本的壹種經濟補償,是對社會穩定的必要“投資”。在許多國家,社會保障資金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是不斷上升的,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這個比重壹般在40%左右。
多年來,我國城鄉稅制分割,農民承受的稅收負擔普遍高於城鎮居民;農民承受的各種稅外收費負擔也遠高於城鎮居民。公***支出和社會保障的重心也向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嚴重傾斜,農村和農民實際享受的公***支出偏少。事實上,考慮到稅收和支出因素,我國城鄉差距至少在6倍以上。
還有,目前的差距已經從收入差距延伸到財產差距。過去講分配差距,主要講收入(流量)分配差距,其實現在的情況大不壹樣,財產(存量)差距之大足以與收入差距等量齊觀,高收入群體通常也是高財產群體。與收入差距和財產差距相對應的是消費差距,中低收入群體的消費水平比高收入群體低得多。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占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的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楊聖明說,改革,最大的問題是分配體制的改革。現在在分配上談不上什麽體制,工資制度已經沒有什麽實質性的意義,人們更多的是依靠工資之外的收入。但是,行業與行業之間有差別,誰願意發多少就發多少。在民政部門的,就有可能比稅務部門的少很多。很難說得上按勞分配。
更有,城鄉差距不僅表現為絕對差距,更表現為速度差距。以往談到城鄉差距,我們關註的往往是收入水平的絕對差距。實際上,比絕對差距更令人擔憂的是速度差距:1997年以來,我國農民年人均收入實際增長3.8%,城市居民為7.8%,前者不到後者的壹半。專家估計,按農村高於城市1個百分點收入增幅計算,需要65年才可消滅城鄉差距。
“蛋糕分配”與“蛋糕做大”
眼下,我們非常強調如何把“蛋糕”做大,即經濟增長問題,而很少考慮如何把“蛋糕”分得更加公平壹些,也就是如何避免和調節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被稱為第壹次分配,它講求效率。然而,市場的殘酷競爭導致了貧富分化,何況,由於中國處在轉型中,收入差距、貧富差距並不都是市場甄別的結果,還有些是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這就需要政府通過稅收和財政杠桿調節,實行第二次分配。政府的第二次分配追求公平。然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力有限,同時政府還需要兼顧和平衡各個階層和不同群體的利益,比如過高的所得稅將會影響效率,降低人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故政府第二次分配的阻力與難度可想而知,第二次分配遠遠不能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而基於民間自願捐贈設置社會基金實現的第三次分配將可能大有作為。
在“蛋糕”的初次和二次分配問題上,腐敗、壟斷、政策偏袒(例如公***支出和社會保障向城市居民傾斜)和稅制不公平等,導致大量社會財富不公平地轉向少數特定群體,也使我國的分配差距演化為壹個十分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成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道路上的最大威脅。
首先,中國的傳統社會比較特殊,比較能夠寬容貧窮,但相對來講對分配差距的寬容度低得多,這就是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當人們感到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來自許多不合理、不公平的政策與制度因素時,不滿和憤怒就會逐步積累和增強,並且在壹定的條件下以比較激烈的方式爆發出來。
其次,我們的分配差距過大是在尚不富裕的背景下產生的,這與發達國家的分配差距不是壹個概念。我們現在還是個低收入水平的國家,許多人的基本生計難以得到切實保障,在這個背景下的分配差距過大,很容易誘發大問題。國際上用來衡量分配差距的壹個基本指標是基尼系數,數值到達0.4就進入了警戒狀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我們就已經“過線”了。更大的問題在於:這個指標對於高收入國家和低收入國家來講,並不完全可比。對於相對數值的基尼系數,在低收入國家中反映出的問題要嚴重得多。
初次、二次分配的政績與完善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說,“十壹五”要全力構建合理的分配制度,而有效地縮小財富差距,關鍵在於財富的分配。
近年來政府也的確在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領域采取了壹系列的調節措施。在調節初次分配方面,1999年制定了“兩個確保”的政策,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等低收入人員的基本生活,保證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得到收入,將原來由各級地方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線、失業救濟線、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水平,在原有基礎上提高30%。全國機關在職職工人均月基本工資增加120元,機關和企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事業單位職工固定工資和津貼補助標準相應提高。對各地拖欠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壹次性予以補發。
在二次分配方面,政府出臺了壹系列旨在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新措施,包括加大社會保障(包括農村醫療保障)資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各級預算中社會保障支出的比例,通過減持國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比例和擴大彩票發行等方式,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制定和實施鼓勵再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水利部副部長索麗生指出,國家應盡快改革和完善政績評估體系,多管齊下地理順收入分配關系。觀察記者綜合專家們的建議,要理順分配關系,大致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壹是盡快確立新的政績評估體系。在衡量地方政府的政績時,不僅要看經濟增長與財政收入,更要看重所在地區低收入家庭或貧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公***衛生能否滿足中低收入階層居民的需求等這些集中反映群眾問題改善程度的指標。
二是盡快確立公平、公正、***享的收入分配原則。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政策基礎。現階段收入分配存在的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缺乏力度與公平、第三次分配幾乎沒有格局,導致收入差距持續擴大。
三是盡快提高勞動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促使初次分配趨向合理化。建議盡快采取措施,提高農民、農民工以及城市普通工薪者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調整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徹底打破行業壟斷,使資本所有者、勞動者與國家利益在效率原則下實現合理分配。
四是盡快強化再分配手段,明確承諾政府確保財政的公***性和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衛生等有關方面的發展目標。建議針對財政實力持續增強和再分配環節公平不足的現狀,加快構建公***財政體制,並在公***財政框架內優先滿足事關百姓的教育、社會保障、公***衛生等方面的需求。加大二次分配領域的調控力度,將公***支出和基本公***服務(包括公***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服務)的重點,逐步而堅定地轉向廣大農村和農民;明確承諾政府確保財政的公***性並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衛生等有關方面的需求。財政分配是國家幹預收入分配、維護社會公平的基本手段,也是二次分配結構中的主體。
五是在初次分配領域加大打擊壟斷、保護和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民營經濟發展以及保障農民工權益的力度。加強制度和法治建設,致力於防範和嚴厲懲治腐敗。
六是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步伐。政府與經濟必須保持距離,政治力量和經濟運行必須分開。政府和政治運作應致力於保障弱勢群體的壹切正當權益,想方設法引導他們參與改革和發展進程,激勵他們尋求自主解決自身問題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並向他們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對於三次分配的期望
參加今年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經濟學家厲無畏向全國人大提出積極推進調節收入的社會第三次分配的建議。厲無畏說,所謂社會第三次分配,是指在壹些社會生活領域裏如何讓富人多出錢,窮人少出錢,也即實行社會收人的轉移支付,以其他國家的經驗看,由私人捐資建立的各種非贏利性的基金會應該在第三次分配中扮演重要角色。
目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迅速,已出現了壹批富豪,他們有承擔社會責任、回報社會的意願。然而,我國目前雖然已經建立了壹些社會基金,但大多還是有政府背景,對調動民企積極性的鼓勵不足,往往還會有攤派之嫌。而且這些基金數量有限,家底有限,能發揮的作用也有限。因而,我們應該實施更有效的政策,鼓勵更多的個人和企業捐款組建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動員企業、富人,特別是普通公眾捐贈,讓愛心充分湧流,高效地為社會進行第三次分配,為我們的社會保障提供“最後壹道防線”。政府要做的,就是免除捐款的所得稅,為私人捐資的基金會的運作制定完善的法規體系等等。
舉壹個例子。在美國,窮學生為什麽可以不付費、少付費?因為有富人付出了高學費,有大老板捐贈建立的各種基金(如洛克菲勒基金、福特基金等),它們在背後支持著美國高校的正常運轉。而我們的高校收費高使很多貧困學生上不起大學,人們紛紛要求降低收費。其實學費高低並非公平的標準,高校收費降低了,富人們也面臨著同樣的好處,並不能緩解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矛盾。正如厲無畏所說,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富人多出錢,窮人少出錢。
鼓勵富人捐資建立各種社會基金,資助公益性事業或慈善事業是實現社會收入轉移支付的有效途徑。這種基金壹旦建立便成為壹種社會所有的財產,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按照基金章程規定的用途運作,可用於資助科學研究、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事業,或用於扶貧幫困、助學、救難等慈善事業。
蕭灼基則疾呼:要對壹些高消費行為,如豪華住宅、名牌轎車、名牌化妝品、高檔宴會、高檔休閑娛樂等征收特別消費稅。要把特別消費稅作為扶貧專項基金。
三次分配,正如上海盛大網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陳天橋所說:“財富實際上是什麽?在我看來財富實際上是妳可以幫助別人的壹種資本:壹個小孩子在路上摔跤了,妳跑過去把他扶起來,妳就能幫壹個小孩子;如果妳有財富以後,妳可以通過教育,或者通過資助的方式扶起很多甚至壹萬個十萬個跌倒的小孩子的話,那就是妳的壹種真正的價值。”這種財富支助的行為就是壹種“三次分配”。
據了解,在壹些國家,慈善事業等三次分配的總量要大概占到GDP的3%%-5%%,而我們國家現在只是占到GDP的0.1%%,這說明我們需要大力提倡三次分配,大力提倡先富起來的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量力而行來支持弱勢群體,使得我們能夠實現***同富裕這樣壹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