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發票沖紅的釋義:
如果開錯了發票,需要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錄入調整賬戶。如果每隔壹個月作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制作壹張與紅字中藍色字完全相同的紅字憑證,就可以沖原始憑證,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發票紅沖,其中藍色字指的是原始發票。紅沖發票有兩種,壹種是用原來的會計方法作為負數,另壹種是沖減差額。發票紅色抵銷要求數據與金稅信息完全壹致,例如復制納稅申報單和收集扣減信息。目前發票紅字壹般可以在開票系統中直接操作,有些地方要向稅務局申請才能開通。
二、開具紅字發票的要求:
1.賣方將把收回的發票貼在存根聯背面,並依次註明“作廢”。屬於銷售折扣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折扣後的付款方式重新向買受人開具銷售發票,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2.賣方開具藍字退貨回單(屬於打折退貨,無需開具回單,下同),同時開具內容相同的紅字發票,紅字發票記賬聯作為當期銷售收入的抵扣,並將收回的發票貼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紅字發票的存根聯等聯不得撕掉。
3.賣方必須取得買方的有效證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並填寫藍字回執。開具內容相同的紅字發票,並將紅字發票的發票退還給買方作為當期銷售支出的抵扣,紅字發票記賬聯次作為當期銷售收入的抵扣,其余聯次不得撕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修訂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規定,納稅人開具發票、取得抵扣憑證的情況不僅體現在申報表上,數據還應與復制納稅申報表、采集抵扣信息等金稅信息完全壹致。已被收款方入賬而未被付款方入賬的紅字發票進行處理。收款方應收回需要沖正的發票,根據沖正發票金額開具紅字發票或負數發票,再按正確金額重新開具發票。同時,收款人應將第二份紅墨水發票(發票復印件)粘貼在紅墨水發票或第二份陰性發票(發票復印件)後面,以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