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六條開具網絡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登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真實完整地填寫發票相關內容和數據,經確認保存後打印發票。
升級版發票必須線上開具,企業線下發票累計開具金額往往在時間上有統壹規定。超過後,需要上傳未上線的發票,然後才能重新開具。該系統具有自動上傳功能。企業還可以通過發票維修功能手工查詢和上傳發票。
《網絡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網絡出現故障,無法在線開具發票時,可以離線開具發票。發票開具後,開票信息不得變更,開票信息應在48小時內上傳。
擴展數據
2018 65438+10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內將自動顯示並打印貨物和勞務的稅收分類代碼對應的簡稱。
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發票內容,不得按照買方要求填寫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銷售方開具發票時,會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後臺進行接口,導入相關信息進行開票。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壹致。如不壹致,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
中國政府網-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