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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專用章可以當公章用嗎

不行,發票專用章是“專用”的,僅僅加蓋在發票上起證明作用,在其他載體上無效。發票專用章是指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須加蓋“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不能隨便刻。按照規定,只要發票專用章規格要求達到就可以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稅務機關是不允許指定的。

還有自2011年2月1日起,納稅人開具發票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財務專用章不再有效。而且對於此前未刻制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盡快按照北京市公安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壹步加強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刻制並使用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式樣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和北京市公安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通告》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第二十三條 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

第十壹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壹)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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