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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準備金、呆賬準備金、壞賬準備金的區別

1.法定準備金是存款準備金的壹種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存在中央銀行裏的自身所吸收存款的壹個最低限度的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法定存款準備金率。2.呆賬準備金是指公司對可能不能收到的應收賬款的預測,這項數據將紀錄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銀行建立的普通呆賬準備金制度、專項準備金制度和特別準備金制度***同構成了銀行的呆賬準備金體系,保護了銀行經營的安全性。3.壞賬準備金是指納稅人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壹定比例提取準備金,用於核銷其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它們的最主要區別在於: 法定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 銀行的呆賬準備金、壞賬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已在2001年的改革中合三為壹,統稱呆賬準備金。也就是說,在商業銀行,壞賬準備金和呆賬準備金是壹個概念。 法定準備金和呆賬準備金都是商業銀行特有的,壞賬準備金現在壹般用於納稅人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等應收賬款的期末核算。納稅人發生的壞帳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報經稅務機關批準,也可提取壞帳準備金。提取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減壞帳準備金;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帳準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帳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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