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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貸款為什麽還需要營業執照?

法律分析:1。銀行首先要求出示營業執照(為了避免使用新的營業執照,銀行要求營業執照至少註冊壹年,即使半年以上也要更換)。其次,需要上下遊的購銷合同,嚴格的銀行也會提到真實的業務需求。

2.壹些銀行為了核實真實的經營情況,要求借款人提供企業流水、稅單等資料,並實地查看企業地址,核查公司的真實性。

3、保證資金的用途是用於企業經營,這些要求都是符合國家政策的,且資金的消費貸款不得流入房地產市場、股票市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不轉移財產占有而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實現抵押權的,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4)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第四百條設定抵押,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稱和數量;(4)擔保的範圍。

第四百壹十九條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不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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