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10,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布了《關於進壹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其中指出“國務院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布制度”。目前有多少部門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這些部門的例行新聞發布會有什麽特點?
29個中央部門和單位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
在接受評估的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中,29個建立了例行新聞發布制度,48個沒有建立。
根據評估統計,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部、商務部、文化部、國家衛計委、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
這些部門大多每月或每季度召開壹次新聞發布會,有些部門每個工作日或每周召開壹次新聞發布會。大會內容及時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
定期的新聞發布會應該是固定時間間隔的,並不是說通氣會,面對面的會議。
國新辦有關負責人表示,例行新聞發布制度是新聞發布制度的“升級版”。例行新聞發布會的特點是每周、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開,發布頻率相對固定,密度大,時效性快,權威性強。
記者梳理發現,壹些部門召開新聞發布會的時間不固定,往往有事情開,沒事情歇,信息發布參差不齊,導致信息中斷;有些部門只開會不發布,其官網上也沒有發布會後錄音內容的痕跡。
國新辦有關負責人強調,例行新聞發布會不能等同於吹風會、新聞發布會等小範圍、不公開的發布活動。“套路”必須是定時的、固定的,現場發布信息,記者提問,而且是制度化的。“有些部門建立了新聞發布制度,往往只滿足於自己的需求。有信息發布時,他們會有選擇地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的內容不會在官網上向公眾公布。雖然人數達到了要求,但也不能算是建立了常規的新聞發布制度。”
14各部門完成了“4 2 1+N 0+N”的新聞發布要求。
《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指出,“與宏觀經濟民生密切相關、社會關註較多的相關職能部門要進壹步增加發布頻次,原則上每季度至少召開壹次新聞發布會”。同時要求主要負責同誌和發言人出席國新辦新聞發布會的頻率。
根據意見,國務院確立了“4 2 1+N 0+N”新聞發布模式的剛性工作要求。“4”是與宏觀經濟和民生密切相關、社會關註較多的部門,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新聞發布會,壹年4次;“2”是指這些部門的負責同誌每半年至少參加1次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每年兩次;“1”是這些部門的主要負責同誌,每年至少參加1次國新辦新聞發布會;“N”是指在社會重大關切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隨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2016年度納入考核的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中,只有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部、商務部、國家衛計委、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14個部門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