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產稅征收標準。
1、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壹次減去10%至30%後的余值;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至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2、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根據財稅〔2008〕24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二、幾套房要交房產稅?
1、首套房就要繳納房產稅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的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的依據,向產權的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征收。2、個人擁有的獨棟別墅征收房產稅:存量增量都收,認定標準是: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墻、無連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幹部居住在單位提供的獨棟別墅裏,由於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就不需要交稅。3、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征收房產稅: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檔房還是低檔房,都得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