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的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
第二步,填寫《房屋權登記申請表》。
第三步,拿測繪圖(表),購房者需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領取測繪圖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第四步,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
第五步,交公***維修金、契稅等費用。
第六步,提交申請材料。
第七步,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賣方對房屋進行查冊;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交資料申請過戶;根據不動產登記部門和稅務機關要求,向稅務機關納稅;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交納稅證明,領取新辦的不動產權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