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率:房屋交易增值稅的稅率為5%。交易當事人按照房屋交易總價款的5%計算並繳納增值稅;
2、納稅主體:根據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交易中應繳納增值稅的主體為房屋買賣雙方中的賣方;
3、繳納時間:房屋交易增值稅應在交易完成後的15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並繳納;
4、稅務申報:房屋交易增值稅的申報可以通過網上申報、自行填寫紙質申報表等方式進行,具體申報流程和方式因地區而異,應根據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進行;
5、稅務發票:房屋交易增值稅繳納後,稅務機關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買賣雙方應妥善保管稅務發票,以備後續的稅務核算和納稅申報。
辦理房屋交易增值稅需要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明:出賣方和買受方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房屋權屬證明:出賣方提供的房屋權屬證明,如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
3、交易協議:出賣方和買受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協議,包括房屋交易價格、交易時間等;
4、交易款項證明:包括買受方支付的房屋交易款項證明,如銀行轉賬記錄、收據等。
綜上所述,對於壹些特殊情況,如離婚、繼承、贈與等房屋交易,增值稅的計算和繳納方式可能有所不同,應根據具體情況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並進行申報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