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增值稅稅率為4%;
2、月租金5000元(含)至2萬元的,增值稅稅率為5%;
3、月租金2萬元(含)以上的,增值稅稅率為7.68%。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有房屋未取得***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的違約責任如下: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壹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請求支付違約金。
租賃房屋,應采用書面形式。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於不定期租賃,依法可以隨時解除。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壹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