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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的具體措施

法律分析:放管服,就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簡稱。“放”即簡政放權,降低準入門檻。 “管”即創新監管,促進公平競爭。 “服”即高效服務,營造便利環境。

直面市場主體需求,創新實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繼續圍繞市場主體關切,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落實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和貨幣政策直達工具,並強化全鏈條監控。

繼續圍繞市場主體關切,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落實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和貨幣政策直達工具,並強化全鏈條監控。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直面市場主體需求,創新實施宏觀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壹、繼續圍繞市場主體關切,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落實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和貨幣政策直達工具,並強化全鏈條監控。(財政部、人民銀行、審計署、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1.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對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監控,確保基層合規、高效使用直達資金。(財政部牽頭,審計署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稅費優惠政策與征管操作辦法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優化征管信息系統功能,確保政策紅利惠及市場主體。(稅務總局負責)

3.督促指導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與企業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發放力度,監測延期貸款到期償還情況,加強風險防範。(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充分調動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在水、電、氣、熱、交通、電信等基礎設施方面增加供給,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市場主體經營發展創造好的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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