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要申報增值稅嗎?
答: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不需要申報增值稅,可以與總公司合並申報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根據法律法規:
經國務院主管財政稅務機關或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準,總機構可以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匯總申報納稅。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的納稅地點為企業註冊地,但註冊地在境外的,納稅地點為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合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經總公司稅務機關批準後,分公司可以實施增值稅代扣代繳,然後由總公司統壹抵扣。
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以獨立開具發票嗎?
答: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可以獨立開具發票。由於分公司也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可以認定為壹般納稅人,這樣可以獨立開具發票。
按照有關規定有條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記賬核算。
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有什麽區別?
分公司獨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作為獨立的核算主體,單獨核算,單獨建賬管理。分公司的非獨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不作為單獨的核算主體,與公司總部進行核算,不需要設置新的賬套進行核算管理。
分公司獨立核算的特點如下:
1.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和壹定的管理資金;
2.分支機構獨立核算,能夠獨立開展業務活動,與其他單位簽訂經濟合同;
3.分公司獨立核算,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能獨立核算盈虧。
分公司非獨立核算的特點如下:
1,壹般是上級撥出壹定的流動資金從事經營活動;
2、本身不是單獨計算損益;
3.分公司獨立核算的特點是所有收入全面上繳,所有費用向上級報銷。
我必須繳納分公司所得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