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有《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具體條文如下: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規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報廢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如廢紙、廢棉等)、廢輕化工原料(如橡膠、塑料、農藥包裝物、動物雜骨、毛發等)、廢玻璃等。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遵守本辦法。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的回收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國家鼓勵全社會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積攢交售再生資源。
第五條 國家鼓勵以環境無害化方式回收處理再生資源,鼓勵開展有關再生資源回收處理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推廣。
第二章 經營規則
第六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七條 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註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第八條 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除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15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前款所列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屬於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九條 生產企業應當通過與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簽訂收購合同的方式交售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合同中應當約定所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名稱、數量、規格,回收期次,結算方式等。
第十條 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對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
出售人為單位的,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並如實登記出售單位名稱、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出售人為個人的,應當如實登記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
登記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十壹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現有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時,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發現的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應當依法予以扣押,並開列扣押清單。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經查明不是贓物的,應當依法及時退還;經查明確屬贓物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再生資源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理等全過程應當遵守相關國家汙染防治標準、技術政策和技術規範。
第十三條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從事舊貨收購、銷售、儲存、運輸等經營活動應當遵守舊貨流通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再生資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門回收、流動回收、固定地點回收等方式。
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等形式與居民、企業建立信息互動,實現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務。
擴展資料:
廢物回收價值體現
應用價值:每回收應用壹噸廢鋼鐵,可煉鋼850千克,相對於用鐵礦石煉鋼可節約鐵礦石20噸,節能1.2噸標準煤。回收應用1噸廢紙可再造出800公斤好紙,可拯救17棵大樹,少用純堿240公斤,降低造紙的凈化排放75%,節儉造紙動力消費40%--50%。
廢塑料的價值:通過將廢塑料復原煉汽油、柴油的技巧,能從1噸廢塑料中消費出700多公升無鉛汽油和柴油。相關文章:淺談塑料瓶回收
廢易拉鋁罐的價值:廢罐溶解後可100%的無數次循環再形成新罐,還可制成汽車、飛機零件或許家具。
廢玻璃的價值:1噸廢玻璃回爐後可再消費2萬個500克裝的酒瓶。比應用新原料消費勤儉老本20%。回收1噸廢玻璃能夠勤儉石英砂720公斤,少用純堿250公斤,勤儉長石粉60公斤,勤儉煤炭10噸,電400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