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領取了營業執照,進行了稅務登記,並申報納稅,稅務處理和壹般企業法人,納稅主體是分公司。分公司取得的營業執照的名稱上沒有“企業法人”字樣。納稅主體是總公司。
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所需資料:
1、壹般納稅人認定申請報告。
2、《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壹式三份)。
3、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或註冊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6、銀行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7、法人代表(負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兩張壹寸照片(近期免冠),特殊情況下還應提供經過公證的保證(由企業單位提供)。
8、會計人員、發票管理員(辦稅人員)的會計證、身份證、會計電算化培訓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及每人兩張壹寸照片(近期免冠);會計任職證明(任職單位與申請單位必須壹致)。
9、納稅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租賃合同(辦公用房、門面房、倉庫、廠房)、協議書等資料,若租用房屋產權為個人的,還應提供產權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0、分支機構申請認定壹般納稅人資格的,還應提供總機構所在地國稅局批準其總機構為壹般納稅人的證明(總機構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年審表)、成立分支機構的批準文件和董事會決議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1、公司的購銷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2、銀行對賬單或資金證明。
13、財務制度。
1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