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第壹,清朝社會制度的腐朽和經濟、科技的落後。清王朝處於封建制度的衰敗時期,政治昏暗,各種矛盾加劇,傳統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禁錮。
使得社會生產力低下,科學技術落後,財政拮據,軍備廢弛,武器低劣,封建統治自身已陷入嚴重危機,連其本階級的有識士都感到面臨“末世”,在這種情況下,禦外必然受到很大限制。
2、第二,統治集團昏庸腐敗。“時代呼喚巨人,上臺的卻是侏儒。”鴉片戰爭當中,清政府各級決策者錯誤頻出,上層指揮簡單低效,各級官員欺上瞞下,導致不知己不知彼,對戰局應變低效。兩年的戰爭過程中,同樣的決策錯誤在各地重復上演。
這既是由於清政府的腐敗所致,也是清政府腐敗的具體表現。正是在清朝統治集團的這種狀況下,英國方面的優勢才得以顯示和發揮出來。
擴展資料
鴉片戰爭後,不平等條約的體系在中國的建立,英國人逐步打開了中國的市場,也在文化和宗教上影響中國人。沖擊中國人傳統的“天朝觀”,形成了“主權觀”。主權的觀念開始產生,德政的觀念被削弱,法律的觀念開始增加。
兩次鴉片戰爭以後,開始有知識分子用西方的民主政治呼籲、改革國內的弊政。中國此後政治體制也發生了變化,增設了很多官職,比如撫藩大臣,很多新的部門建立起來,如總稅務司,同文館等。
在經濟上,經世致用的學說發生復興,由於清朝前期的文字獄導致了知識分子皓首窮經,而在戰爭以後,知識分子重新思考儒學能否解決中國的危機的問題。
戰爭打破了中國原有的發展體系,破壞了中國本身發展的序列,也影響到了後來中國對於政體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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