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人的收入證明、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
2.夫妻借款的,還需要結婚證原件、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夫妻財產如何分割,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
2.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
3.照顧無辜壹方的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夫妻之間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辦理。協議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視同* * * *財產;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
夫妻* * *同壹債務認定如下:
1.夫妻雙方* * *共同簽字或夫妻壹方事後追認* * *表示相同意思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 * *的債務;
2.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同壹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同壹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的除外。
總結壹下,夫妻貸款需要的證件包括自己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營業執照、稅務證明、現金流、經營狀況等相關證明;借款人簽署的貸款申請書;物業* * *有人贊同貸款意見;借款人穩定住所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064條
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