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每位小學畢業生依法依規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2022年東僑開發區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22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具體如下:
壹、招生原則
2022年秋季,東僑開發區初中新生招生原則上按戶籍所在地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確保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對象
完成小學階段六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
三、申請時間
2022年7月13日-14日。
四、接收學校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學〔簡稱東僑中學(含萬安校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中學(簡稱東僑二中)、寧德市第壹中學初中部(簡稱寧德壹中初中部)、寧德市實驗學校。
五、招生辦法
(壹)具有東僑開發區戶籍、房產證(若***有產權的,法定監護人持有產權面積≥50%)且現居住東僑轄區的小學畢業生。
1.招生學校
東僑中學(含萬安校區)、東僑二中、寧德壹中初中部(市招委會研究確定的招生數)、寧德市實驗學校(享受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待遇,***100名)
2.片區劃分
(1)東僑中學(含萬安校區):原則上接收金溪以西,東湖北岸以南區域的東僑轄區小學畢業生。含蘭溪社區(除水岸陽光小區、海濱壹號小區)、五裏亭社區、蘭亭社區、僑興社區、大門山社區、富春社區、華僑新村社區、湖濱社區、塔南社區、萬安社區所在區域。本部及萬安校區新生安排具體辦法由東僑中學負責制定,另行通告。
(2)東僑二中:原則上接收金溪以東以北,東湖北岸區域的東僑轄區小學畢業生。含天山社區、曙光社區、億利社區、迎賓社區以及水岸陽光小區、海濱壹號小區所在區域。
(3)寧德壹中初中部:接收東僑戶籍小學畢業生。
(4)寧德市實驗學校:接收東僑戶籍小學畢業生。
3.登記辦法
(1)東僑中學(含萬安校區)、東僑二中:按招生片區劃分進行申請登記。
(2)寧德壹中初中部、寧德市實驗學校:按自主自願原則,分別到所在學校申請登記。學校初審匯總後,於2022年7月22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
報名寧德壹中初中部、寧德市實驗學校的學生,若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按公平公開原則,於8月19日下午3時采取線上抽簽形式產生,未抽中則返回原招生學校。若報名人數不足,除學校直接接收外,剩余學位由開發區招委會研究確定,逾期未報名登記的新生,學校原則上不予保留其學額。
以上兩類學生申請登記時,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其他特殊情況的小學畢業生
1.學生戶籍不在東僑,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到東僑開發區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證明。
2.因重點工程建設或招商引資等需要作出相關規定(市委、市政府或黨工委、管委會會議紀要及招委會研究決定)的人員子女。學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相關會議紀要或招委會研究決定文件。
3.小學階段在開發區所屬學校就讀的非本地戶籍的東僑工業園區內規上工業企業員工子女。學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1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購買“幸福佳園”保障房人員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
4.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商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分別按照《寧德市貫徹教育部、原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寧教綜〔2016〕5號)和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寧德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才子女入學操作細則〉的通知》(寧教綜〔2018〕17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教育廳《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等文件執行。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5.學生戶籍在東僑,法定監護人無房產證或***有產權持有面積低於50%的。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此類學生也可到寧德壹中初中部申請登記)
以上五類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依據材料,於申請時間到教育局指定地點(即寧師二附小行先樓,下同)申請登記,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後予以安排就讀。
(三)非本地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壹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0〕69號)等文件精神。由招生計劃數有余額的學校接收小學階段在開發區轄區範圍內和外縣市學校就讀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招生學校:東僑中學(含萬安校區)、東僑二中。
2.申請登記: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東僑區屬中學的,家長需持小學畢業證書、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學生父母(壹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東僑公安分局辦理的學生父母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簽發日期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於招生時間到東僑教育局指定地點申請登記,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抽簽資格。
3.接收辦法:招生計劃數已滿的學校不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登記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余額的,經開發區招委會核實後安排就讀學校;超過招生計劃余額數的,采取抽簽辦法確定就讀對象。抽簽辦法、時間、地點另見公告,抽簽尚未抽中的,回原籍學校就讀。
4.註冊時間:根據相關文件另行通知。
六、註意事項
1.各學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擇校生,也不得以與部門(單位)“***建”的名義,照顧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對象就讀。
2.各校要控制班生規模,七年級每個教學班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學校嚴禁跨片區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3.凡已申請外地區域學校或被民辦學校招收的七年級新生,不得再參加報名申請。
4.不屬於東僑開發區或蕉城區小學畢業的學生,需提交《2022年小學升初中報名登記表》和就讀小學畢業證書。
5.適齡學生戶籍遷入東僑開發區確認時間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6.經抽簽已確定接收學校的學生,不得更換學校。
7.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戶籍指東僑或蕉城戶籍。
附件下載:東僑招〔2022〕1號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22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