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體工商戶具體申報方法:
1、自行申報,是指在規定的申報期內,自己到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辦稅服務場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2、郵寄申報,是指納稅人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交寄手續,並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的納稅申報方式;
3、數據電文申報,是指納稅人以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方式進行納稅申報;
4、申報納稅需要的材料有:稅務登記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公章、開票金額等; 總之,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稅務部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所確定的申報納稅期限按時繳納稅款,並及時報送有關納稅資料,具體申報方法有直接到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經過稅務部門批準後,也可以采用郵寄、數據電文、委托銀行劃繳的方式申報納稅。
二、個體工商怎麽申報具體如下:
1、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所確定的申報納稅期限按時申報繳納稅款,並報送有關納稅資料;
2、個體工商戶可以到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經稅務部門批準,個體工商戶也可以采取郵寄、數據電文、委托銀行劃繳等其他方法申報納稅;
3、定期定額戶依照稅務部門核定的定額和規定的期限繳納稅款的,視為已申報;
4、具有壹定情形的定期定額戶,可以申請將納稅期限合並為季、半年、年的方式繳納稅款,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