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報,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廈門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局長石好榮,先後接受廈門市跨境電子商務協會會長蔡某、六桂堂文史研究會副會長洪某、湄洲灣北岸商會秘書長蔡某等業務關系人的宴請。在接受以上違規宴請中,石好榮均指定用餐地點為廈門市廈禾路壹住宅區內的某陳酒養生收藏館。2016年3月,廈門市紀委給予石好榮黨內警告處分。
石好榮接受宴請的場所即所謂的“壹桌餐”場所,壹般設在社區(居民區)內,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無稅務登記,地點隱秘,為個別領導幹部違規公款吃喝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披上了“隱身衣”。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強調,要緊盯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潛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問題,把糾正“四風”往深裏抓、實裏做。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汲取這壹典型案例的教訓,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自覺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進入、不組織、不參與社區“壹桌餐”,主動拒絕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改頭換面、隱形變異“四風”問題。
各級黨委(黨組)要敢於擔當、敢於監督,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強化紀律規矩意識,不踩“紅線”、不闖“雷區”。特別要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神經末梢”的監督作用,對轄區內是否存在“壹桌餐”問題進行排查摸底,並接受群眾監督。
各職能部門要擔負起監管職責,嚴肅查處社區“壹桌餐”的違規經營行為。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環保等部門要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無證經營、餐飲服務質量不合規、未經環評審批或超標排放汙染物的“壹桌餐”;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整治“壹桌餐”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稅務部門要依法查處“壹桌餐”逃稅、漏稅行為;林業、海洋漁業部門要依法查處“壹桌餐”非法買賣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產品。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密切關註新動向,不斷采取新招數,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對黨員幹部違規出入社區“壹桌餐”吃喝的行為壹律“零容忍”,發現壹起、查處壹起,並倒查問責、通報曝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推動黨風政風持續上升、社風民風持續上揚。
省紀委將對“壹桌餐”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接受群眾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