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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司註冊

1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公司註冊的流程

壹)公司的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金3萬元,2個(或以上)股的東。

新公司法規定,允許1個股東註冊有限責任公司,又稱?壹人有限公司?(執照上會註明?自然人獨資?),最低註冊資金10萬元,並且壹次繳足,登記費用是註冊資金的千分之八,比如註冊資金10萬元登記費是800元,最低是50元。

註冊資金可以分期繳足,詳細條款參考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二)註冊的步驟:

1.核準名稱:

到工商局領取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入妳準備取的公司名稱(壹***5個),工商局會檢索是否有重名,如無重名,即可使用並核發?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費用是30元(可以檢索5個名稱)。

2.租房:

租寫字樓的辦公室,民用房屋不可以註冊的(北京)。

簽訂租房合同,並讓房屋的產權人提供房產證復印件,再到稅務局買印花稅。稅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壹,將印花稅票貼在合同的首頁。

3.編寫公司章程:

可以找人代寫,也可以從工商局的網站下載?公司章程?樣本,修改後,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法人名章:

到刻章社,刻法人名章(方型)費用15-20元。

5.到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

攜帶?公司章程?工商局的核名通知?法人名章?身份證?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是驗資帳戶,將各股東的資金存入帳戶),銀行出據?詢征函?股東繳款單?。

6.辦理驗資報告:

拿著?股東繳款單?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書?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費用500元。

7.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填好,然後將?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壹起交給工商局,壹般3個工作日後可以領取執照(各地時間略有差別)。

8.刻制公章: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財務專用章,費用120-180元。

9.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費用30元。

10.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同時註銷驗資帳戶)。

11.辦理稅務登記:

領取執照後的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費用分別是10元,40元。

12.領購發票:

服務性質的公司使用地稅發票,銷售商品的公司使用國稅發票。

各地的費用會略有不同。

全部辦理完成需要20-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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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註冊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有區別嗎?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的壹種組織形式。它是依照《公司法》及其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什麽是有限責任公司

(壹)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為公司承擔責任,在此出資額之外,不再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些資產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公司設立時股東的出資;二是公司設立後經過生產經營活動所有或控制的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三)有限責任公司應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同出資設立。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投資設立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行股票。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同點,也有不同點。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壹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權限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權限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權限有所限制,董事會的權限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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