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求法律幫助:當我們與對方簽訂合同之後,對方不夠開發票,嚴重違反了雙方合作的原則,違背了合同的規定。因此對方有義務開出相應的發票金額或者有責任賠償違約金。此時妳可以找律師,尋求法律的庇護。
2、向其地方稅務機關舉報投訴:針對這種情況 ,妳還可以去對方的稅務機關進行舉報和投訴該公司,稅務部門會進行核實,根據妳提供的相關資料,給與對方壹些相應的處分。
3、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和對方協商之後,還是不肯開發票,妳可以去對方單位鬧或者影響單位工作,不開不走等等,或者去他家裏,反正是讓他不能安心上班,對方應該會給與開票。
4、撥打投訴熱線:根據妳們的合同固定,對方有義務給妳開具發票,任何不開票的行為都是不符合法規的,因此可以通過市民熱線,進行舉報和投訴他,會有相關部門給與維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壹)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範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