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發票時,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編碼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具體項目如下: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604“代收印花稅”605“代收車船稅”606“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607“資產重組涉及的房屋等不動產”608“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609“代理進口免稅貨物貨款”610“有獎發票獎金支付”611“不征稅自來水”612“建築服務預收款”。
編碼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是否還會增加,按現在以票控稅的思維估計還會增加。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幹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在發票編碼中增加6“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用於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對於不征稅收入形成的支出,取得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如果未將其用於規定的不得抵扣進項稅的項目,則可以抵扣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