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程實施,進壹步緩解我市大學生就業壓力,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2年促進就業工程兩個切實可行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65438〕81號), 關於做好2012年選調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48號)和《關於印發2012年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廳發[2065438]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幹板發[2006 市委、市政府決定2012年在我市實施基層事業單位自主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公開招聘原則
選拔招聘堅持適應鄉鎮機構改革、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公開公平、擇優錄用、合同管理的原則。
二、招聘指標和崗位設置
1.本次招聘總指標為1000。
2.本次招聘崗位分為8類:(1) 450名小學教師(含文科教師、理科教師、音樂、體育、美容教師、鄉鎮幼兒園教師、縣(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2)基層旅遊單位招聘崗位30個;(3)鄉鎮衛生院招聘6543.8萬人;(4)鄉鎮畜牧獸醫站招聘40個崗位;(5)鄉鎮農業科技服務中心有100個崗位;(6)鄉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招聘崗位100個;(7)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招聘100人;(8)在鄉鎮警察局招聘80名文職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見《隴南市2012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指標及全省對應表》。
3.各縣(區)招聘崗位具體指標將在報名結束後,根據各縣(區)報名人數和編制情況,在筆試前壹周發布。個別職位報名人數未達到壹定比例的,本市將根據報名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第三,招聘對象
報名參加2012年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選調的“三支壹扶”、“進村社”項目和2012年“民生實事就業項目考試”的考生,放寬到其他市生源。
四、報名方式
報考全省“三支壹扶”、“村社”和民生實事項目的考生,還將於5月26日至5月31報考隴南市基層事業單位自主招聘崗位。
1.報考小學教師(包括文科教師、理科教師、音樂、體育、美容教師、鄉鎮幼兒園教師、縣(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的考生報考我市小學教師(包括文科教師、理科教師、音樂、體育、美容教師、鄉鎮幼兒園教師、縣(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考生報考基層旅遊單位的崗位;報考鄉鎮衛生院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衛生院崗位;報考鄉鎮畜牧獸醫站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畜牧獸醫站崗位;報考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崗位;報考鄉鎮文化站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職位;報考基層社保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社保服務中心崗位;報考“三支壹扶”、“進村社”的考生報考我市鄉鎮派出所文職崗位。
2.外地市考生報考我市鄉鎮衛生院崗位,須在我市選擇的縣(區)報名。
3.凡報名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選調的考生,必須按照我市自主擇業崗位和省內報考崗位進行報名,不得交叉重復、交叉對應崗位。未按要求註冊者不予錄用。
4.凡報名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選拔的考生,需準備近期2寸同底彩色照片2張。
動詞 (verb的縮寫)招聘方法
65438+
(1)小學教師(包括文科教師、理科教師、音體美教師、鄉鎮幼兒園教師、縣(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農村公辦中小學文科代課教師、理科教師)也需要面試。由縣(區)人社局根據崗位分配1.20%的指標,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縣(區)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指標末位者壹並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區)教育局會同人社局組織實施。考生最終總成績為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最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指標末位成績並列者納入擬聘用人選範圍。
(二)基層旅遊單位、鄉鎮衛生院、鄉鎮畜牧獸醫站、鄉鎮農業科技服務中心、鄉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鄉鎮派出所崗位不進行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指標範圍內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指標末位成績並列者納入擬聘用人選範圍。
(三)報考我市鄉鎮衛生院崗位的考生,在完成省下達的我市縣(區)選調指標的基礎上,由縣(區)人社局負責,對報考本縣(區)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其他市考生成績進行重新匯總排序, 然後在指標範圍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選,指標末位得分並列者納入擬聘用人選範圍。
(四)報考“三支壹扶”、“村社”的考生,在完成省下達的我市、縣(區)選調指標的基礎上,由縣(區)人社局負責合並、重新匯總兩個項目考生的考試成績,然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用到鄉鎮派出所文職崗位的考生, 且指標末位成績並列者,納入擬聘用人選範圍。
(五)凡考試成績已進入省內選調崗位分數線的人員,自願申請放棄錄取的,視為放棄我市事業單位自主招聘相應崗位的選調,不予錄用。
2.公示和體檢。
各縣(區)應將擬聘用人員在縣域範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各縣(區)分別組織體檢。體檢必須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應按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第六,就業審批。
公示和體檢結束後,由縣(區)人社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填寫《隴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壹式四份),連同相關材料壹並報送市人社局審批。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公示和體檢,填寫就業審批表,由縣(區)人社局審核蓋章後報市教育局審核。各縣(區)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批準文件,組織員工崗前培訓,辦理用工手續,落實具體工作崗位。
七。就業管理
1.所有擬招聘的候選人將根據其申請的職位進行安置。按照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納入全員編制管理,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聘用,兌現相應待遇。新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並按有關規定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試用期滿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調離崗位。
2.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被錄用後,按照代課教師被錄用為公辦教師前最後壹次被縣(市、區)教育部門批準的時間連續計算工齡,不設試用期。其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同等條件的正式在職教師執行。
監督咨詢電話:
市監察局0939-8232144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9-8212799
業務咨詢0939-8219651
附:2012隴南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指標與全省崗位對應表(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