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租和濕租的區別
第壹,性質不同
1,幹租
從出租人到承租人,只提供飛機租賃,不提供空勤人員租賃。
2.全機租用
有些出租人不僅向承租人提供飛機租賃,還提供至少壹名機組人員租賃。在租賃期內,承擔承租方的轉讓。承租方應負責每天向承租方收取租金、人員工資和維護費。
第二,特點不同
1,幹租
幹租賃只為飛機提供融資。
2.全機租用
濕租賃不僅為飛機提供融資,還為飛機所需的燃料、機組人員和維修提供各種支持。
第三,進行不同的操作控制
1,幹租
幹租賃由承租人控制。
2.全機租用
濕租賃由出租人控制。
幹租賃和濕租賃的定義
幹租賃和濕租賃這兩個術語最初起源於航空業,其他租賃業務也是從這兩種業務擴展而來的。幹租賃和濕租賃最大的區別在於,幹租賃只為飛機提供融資;濕租賃不僅為飛機提供融資,還為燃料、機組人員和維修提供支持。幹租賃,又稱光租賃,基本類似於濕租賃。不同的是,幹租賃只涉及飛機的租賃,不包括機組人員和備件。承租方必須自己提供機組、燃料甚至維修服務。
幹租賃和濕租賃的增值稅率。
水路運輸的旅程租賃和定期租賃業務、航空運輸的濕租賃業務屬於“運輸服務”(提供運輸服務的壹般納稅人現行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9%);水路運輸的光租賃業務和航空運輸的幹租賃業務屬於“現代服務-租賃服務”(稅率為6%)。
什麽是輕租賃業務?
光船租賃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在約定時間內將船舶出租給他人使用,沒有經營人,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壹切費用,只收取固定的租船費用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