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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乃則的煤礦爭議

2012年5月21日,有媒體報道稱,陜北首富高乃則涉嫌偽造證明侵占他人價值數億元的煤礦,引起社會輿論諸多猜測。昨日本報記者調查獲悉,該起因煤礦股權糾紛引發的法律訴訟去年已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爭議煤礦歸高乃則等人所有,而該事件是否涉及公職人員,榆林市紀委未作明確表態。 有媒體報道稱,府谷縣廟溝門鎮余家夥盤村境內的余家夥盤煤礦被高乃則侵占,該煤礦目前市價在十億元以上,該煤礦原股東數人莫名其妙地失去了煤礦的全部股權。

據報道稱,楊某等人於2009年11月發現,余家夥盤煤礦股東早已變更為高乃則等6人,高乃則等人是通過向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方式,“奪取”了煤礦股權。當時余家夥盤煤礦市場價不低於三億元,現在該煤礦市場價在十億元以上。同時,府谷縣廟溝門鎮也被指企業註冊登記時,政府領導出具證明時簽名造假。

2012年5月,陜西興茂侏羅紀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所擁有的余家夥盤煤礦確實存在股權糾紛,該糾紛去年4月已有明確結論。案件經過兩級法院裁定,確認了高乃則等股東對余家夥盤煤礦的合法地位,其煤礦歸屬已有定論,諸多流言和說法都是壹些人捏造的。 1995年,余某等3人與余家夥盤村簽訂了承包余家夥盤煤礦經營至2007年的協議。不久,該協議變更為余某獨自承包,1997年承包人又增加了劉某。2007年承包期滿後,余家夥盤村全體村民與蘇某等3人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全部股份轉讓給受讓方。壹年後,高乃則通過資本運作參與也成為了股東。2008年9月,高乃則等股東通過向省工商局申請企業登記,成立合夥企業。該企業註冊登記後,很快引發了法律訴訟。

2010年,楊某等三人向省工商局提出行政復議,要求撤銷余家夥盤煤礦企業性質、註冊資金、投資人等登記行為。楊某等人稱,當年由劉某和呂某持有余家夥盤煤礦全部股份,後呂某全部買斷,後來陸續有楊某、杜某、王某等三人加入合夥投資。不過,余家夥盤煤礦法人代表壹直顯示為劉某,他們沒有及時變更,直到2009年11月才知道,余家夥盤煤礦已被別人註冊。

2010年3月省政府維持省工商局對煤礦的註冊行為,楊某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10年11月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壹審駁回該起訴。2011年4月西安市中院終審駁回上訴。記者昨日看到該案法院裁定內容,楊某等人認為,余家夥盤煤礦屬集體與個人聯辦,作為投資人發生變更後未及時變更工商登記,高乃則等人實際上只是煤礦承包人。省工商局回應稱,楊某、王某、杜某以及呂某自煤礦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均未列入股東名冊或合夥人名冊,在煤礦登記檔案中沒有任何記載,不符合申請人資格。高乃則等人申請登記,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門依法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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