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20%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財產轉讓所得-財產原值-確定財產原值的合理費用。
確定上述財產的原值,個人須提供相關法律文書;對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合法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稅務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核定財產原值或實施核定征收。
比如,在不動產轉讓的情況下,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不動產原值和相關稅費憑證,不能確定不動產原值的,稅務機關可以綜合考慮不動產的區位、建造時間、當地房價、面積等因素,批準按照不動產轉讓所得的壹定比例征收個人所得稅。
擴展數據
稅收項目
1.對境內股票轉讓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按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職工個人僅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僅作為分紅依據的、不具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具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股份時,應就其轉讓收入額,扣除個人取得股份時實際支付的費用和合理的轉讓費用後,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4、個人通過招標、拍賣或其他方式購買債權,通過相關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張債權而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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