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墊付證明
受傷人:xxx性別:xx,在xxxx年xx月xx日在XXX工地作業時因xxxxxxxxx不慎發生工傷,當時送xxx醫院進行治療,治療當時本人xxx為其墊付醫藥費***xx元,(大寫:)與本人工作關系:。後期受傷人不可再到該公司(**縣溫***道建設工程項目部)支付前期醫藥費用。
受傷人簽字:
墊付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醫療墊付款證明怎麽寫
二、墊付款清償怎麽規定
建設工程墊資並不是天然就有效的,《關於嚴禁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等文件認為墊資是企業間非法拆借資金的行為而明令禁止。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從側面有效化了墊資行為,第六條全文如下: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於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即:墊資行為並不違法,可以約定利息但不得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不約定則無);如沒有明確約定為墊資的,則按工程欠款處理。
三、墊付後如何進行報銷
(1)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在職工工傷前,已經為該職工辦理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並正常繳納工傷保險費。參保企業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由市社保局審核受理,領取《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核表》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2、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制度實施前的發生工傷、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經市勞動保障局確認,由所在單位向市社保局繳納壹次性工傷保險代管費後,可按老工傷管理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2)辦理憑證
1、用人單位填報《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核表》(壹式兩份);
2、工傷治療原始病歷;
3、費用報銷有效憑證(原件);
4、門診治療的需提供相關費用明細,有中藥發票的需提供相關中藥處方。住院治療的需提供相關住院費用清單;
(3)受理部門
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工傷生育待遇窗口受理。
(4)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5)辦理結果
1、每月12日前上報的材料,於當月20日後返還《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亡)費用結算審核表》(回執)及相關材料,工傷保險費用支付將通過當月結算壹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每月12日以後上報的材料,次月予以處理;
2、退休老工傷代管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工傷保險證歷本按老工傷管理有關規定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費用由市社保局與定點醫院直接結算。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壹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