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及書寫說明 ? 以下僅為參考: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填報說明
壹,適用範圍
(壹)本表適用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年度申報納稅及月,季度申報納稅.本著求實,簡便的原則,在月,季度申報納稅時,可對本表有關項目進行精簡,具體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對從事壹些特殊行業的投資者,根據這些特殊行業的要求,需要增減,調整本表有關項目的,可由省級地方稅務局在本表基礎上自行修改.
二,主要項目填報說明
(壹)表頭項目
1.納稅人編碼:按稅務機關編排的代碼填寫.
2.申報期:填寫申報納稅所屬時期的起止日期.
3.金額單位: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4.行業類別:按納稅人主營項目確定.
5.企業地址:填寫企業經營管理機構的所在地.
(二)表中項目
1.表中第7欄"超過規定標準扣除的項目",是指企業超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和其他有關稅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扣除標準,扣除的各種成本,費用和損失,應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上述扣除標準,包括規定中列明的扣除標準,以及規定中雖未列明,但與國家統壹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標準兼容的部分.
2.表中第19欄"不允許扣除的項目",是指規定不允許扣除,但企業已將其扣除的各項成本,費用和損失,應予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
3.表中第30欄"應稅收益項目",是指企業未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應補報的收益.對屬於計算上的差錯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報的收益,可以用負號表示.
4.表中第34欄"彌補虧損",是指企業根據規定,以前年度虧損允許在稅前彌補而相應調減的應納稅所得額.
5.表中第35欄"國庫券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免於納稅,但已計入收入的因購買國庫券而取得的利息.
6.表中第36欄"投資者標準費用扣除額",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規定允許扣除的投資者個人的費用扣除數額.
7.表中第39欄"應納稅所得額",就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而言,等於表中第38欄"經納稅調整後的生產經營所得";就合夥企業的投資者而言,等於表中第38欄"經納稅調整後的生產經營所得"乘於依照規定的分配比例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獨資企業的,年終申報時,該欄應等於第38欄"經納稅調整後的生產經營所得"和"補充資料"中"3.從其他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的合計數.
8.表中主要欄次的邏輯關系:
(1)5=1-2-3-4
(2)6=7+19+30
(3)33=34+35+36+37
(4)38=5+6-33
(5)41=39×40
(6)43=41-42
(7)46=43+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