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納稅人識別號是什麽
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碼,通常簡稱為“稅號”,每個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都是唯壹的。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 納稅人識別號壹律由15位碼組成,具體有以下三種類型: (壹)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的納稅人,以國家技術監督局編制的9位碼並在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中國公民,以公安部編制的居民身份證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三)對外國人員以其國別加護照號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二、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的相關規定
關於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59號) 根據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為便利納稅人辦理涉稅業務,現就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是自然人納稅人辦理各類涉稅事項的唯壹代碼標識。 (二)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其中國公民身份號碼作為納稅人識別號;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 (三)納稅人首次辦理涉稅事項時,應當向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報送相關基礎信息。 (四)稅務機關應當在賦予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後告知或者通過扣繳義務人告知納稅人其納稅人識別號,並為自然人納稅人查詢本人納稅人識別號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申請退稅、開具完稅憑證、納稅查詢等涉稅事項時應當向稅務機關或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六)本公告所稱“有效身份證件”,是指: 1、納稅人為中國公民且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居民身份證”)的,為居民身份證。 2、納稅人為華僑且沒有居民身份證的,為有效的《中華人民***和國護照》和華僑身份證明。 3、納稅人為港澳居民的,為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 4、納稅人為臺灣居民的,為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 5、納稅人為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以下簡稱永久居留證)的外籍個人的,為永久居留證和外國護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證但持有有效《中華人民***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以下簡稱工作許可證)的,為工作許可證和外國護照;其他外籍個人,為有效的外國護照。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三、納稅人識別號的三證合壹
三證合壹是指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壹證。三證分別是: (壹)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二)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三)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等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應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關於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納稅信息能否與每個人的身份信息、銀行信息、不動產信息等實現***享,能否打通部門的壁壘,實現各個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消滅信息“孤島”,這是建立個人稅號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會征信系統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