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管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和來自境外的個人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壹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占財政收入比重很大,對經濟影響很大。
2.在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有足額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只就其在中國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2065438年8月31日,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基本費用扣除標準調整為每月5000元。2020年4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和綜合所得稅年度決算指南》。
3.征稅對象、法定對象:中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所得的人和不在中國境內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人,包括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有所得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4.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1年以上的個人,為居民納稅人,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依法就其在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5.非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或者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為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依法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