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所得稅申報代理操作是怎樣的
代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關鍵問題,是能否全面、真實地反映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所得。由於個人收入結算與支付具有壹定的隱蔽性,會給代理申報帶來壹定的困難和風險。為確保辦稅質量,在界定納稅義務人性質的前提下,註冊稅務師應嚴格按規範程序操作。 (壹)居民納稅義務人 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應負有無限納稅義務。本節主要介紹我國境內的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中的中方和外籍人員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代理申報的操作規範,除此之外的所得項目因很少涉及代理,故不作專門闡述。 (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只負有限納稅義務。對非居民納稅義務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工薪所得,根據在境內實際居住的時間、支付方式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來確定是否征稅。勞務報酬所得主要根據稅收協定有關獨立勞務和非獨立勞務的判定來確定具體的計稅方法。二、代理填制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方法
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主要設置了7類9種,其中較常用的為7種: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稅月份申報表;特定行業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年度申報表。 (壹)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見表8-4。 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於次月7日內將稅款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本表。不能按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出申請,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期限。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申報) 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填報的申報表見表8-5。 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於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器出申請,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期。 以上就是關於個人所得稅申報代理填制申報表的方法的介紹啦,我們在進行代理填表的時候,要註意,壹定要按照規定的時間期限去進行填寫,如果是不能按期填寫,壹定要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出申請,經過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