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薪金所得:月收入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按照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計算。
(四)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不扣除費用的收入額(每800元或收入的20%)計算。
(5)財產租賃收入:應計算未扣除費用(每800元或收入的20%)和修理費的收入。
(六)財產轉讓收入:以財產轉讓收入扣除財產原值、財產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及相關合理費用計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所得總額,每次20%。
(8)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1)月薪超過3500(不含保險),年終獎÷12,根據得到的金額找到對應的稅率,然後直接嵌入到年終獎的計算公式中得到應納稅額。
(2)如果月薪低於3500元(不含保險),先從年終獎裏拿出壹部分錢,湊成月薪3500元,再把剩下的年終獎金額代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納稅額。
延伸閱讀: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試行)》。年收入達到654.38+0.2萬元以上的個人,無論是否已足額納稅,都應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限額時,必須申報個人所得稅。本文將對個稅的計算和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做壹個簡單的介紹。
壹、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規定和程序
個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所得超過654.38+0.2萬元的,不論其通常取得全部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也不論其是否自行向稅務機關進行了納稅申報,均應當在年度終了後按照《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申報所需的手續如下:
1.根據壹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扣除額)、抵(扣除額)、應納稅額(退還額),如實填報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其中,納稅申報表可從稅務局網站免費下載,也可直接到各地稅務機關辦稅大廳免費領取。
二、關於年收入654.38+20萬元的納稅申報
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也就是說壹個納稅年度654.38+0項的總收入達到654.38+0.2萬元。
這11項包括:
工資薪金收入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
報酬收入
版稅收入
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財產租賃收入
財產轉讓收入
意外收益
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年收入超過654.38+20萬元,不包括以下收入:
1.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2.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3.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和津貼。
4.福利基金、養老金和救濟基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轉讓費和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向幹部職工發放安置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退職工資、退休生活補助費;
8.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駐華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駐華使領館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簽署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可以免稅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11.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個人在納稅申報期內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在查明後壹般會通知個人進行納稅申報。在檢查扣繳單位時,審計還可能處理654.38+0.2萬元的申報。
經核實,納稅人年收入超過654.38+0.2萬,未自行申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壹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即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壹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未辦理納稅申報,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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