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納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壹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應納稅額=應納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壹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收體制,更好的進行稅制改革,而制定的稅收制度。
個人所得稅的繳稅占比通常是看個人收入的差異種類,即必須分成薪資、薪酬個人所得,而且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必須適用於7級超量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繳稅所得額測算征稅,該稅點按個人月薪、薪金應稅所得額區分級距,最大壹級為45%,最少壹級為3%,***7級。因而在職員工在進行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情況下,必須按照自身個人收入的差異狀況,來繳納相對應的稅目。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個人所得稅征收範圍: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