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需要退還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所得稅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征,個人所得稅退稅的辦理方法如下:
(壹)辦理年度結算。
(二)工資、薪金或者連續勞務報酬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或者通過網上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培訓指導納稅人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和退(補)稅。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當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並補充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稅收優惠等信息,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受托人”),受托人應當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
2.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有哪些?
(壹)上年預繳的稅款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包括以前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6萬元但預繳的個人所得稅;中間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的年度適用預扣稅率高於綜合所得的年度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或者未足額申報依法確定的費用、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或者捐贈,未申報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優惠的。
(二)上年綜合所得超過654.38+20萬元且需納稅額超過400元。包括兩項或兩項以上綜合所得,合並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預繳稅款少於年度應納稅額。
平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從員工工資收入中扣除。多退少補是稅務機關的基本服務宗旨。網上稅務局還為人們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操作方法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