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行在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認證後獲得註冊碼,然後使用此註冊碼在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或“個人所得稅”APP中開通賬號,以後憑此賬號即可遠程登錄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或“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稅。自然人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去就近的辦稅服務大廳申請獲取註冊碼。註冊碼為6位數字和字母。註冊碼有效期為七天,申請後請及時註冊使用。若不慎遺失,可再次申請。具體操作如下:(1)自然人須先到就近的辦稅服務廳申請獲取註冊碼;(2)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點擊註冊,選擇註冊碼認證註冊方式,如實填寫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證照類型、證照號碼等,填寫的個人信息與公安系統數據進行比對,不可虛假錄入;(3)設置自己的登錄名、密碼、手機號(短信校驗)完成註冊,系統對登錄名和密碼有規則校驗,設置完成後即可通過登錄名、手機號或身份證號碼登錄系統,並進行相關業務操作。註意事項:(1)登錄名長度是8-16位字符,只能包括大小寫字母、數字、中文(中文占2個字符)與下劃線;(2)登錄名不支持純數字;(3)密碼應為8到15位,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寫)、數字與符號中的兩種,不能含空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