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稅對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的納稅人(解讀:學前教育是指從3周歲至學前教育階段的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包括:小學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個孩子每月1000元,要麽父母各50%,要麽父母壹方100%。
二、繼續教育:每月400元。
扣稅對象: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學歷繼續教育每月400元(同壹學歷/學位扣期不超過48個月),可選擇自己扣或父母扣;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當年,扣除3600元。
三、重疾醫療:年限額8萬元。
扣稅對象:扣除基本醫療保險相關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醫保目錄範圍內自費部分)超過15000元的納稅人。
能扣多少:年限額8萬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未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由父母壹方扣除。
四、住房貸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稅對象:支付首套房貸利息的納稅人。
可以抵扣多少:每月65,438+0,000元,抵扣期限不超過240個月(貸款利息發生當年)。
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稅對象:在工作城市不擁有住房並發生租房支出的納稅人。
可以扣除多少: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1萬以上的城市為每月1100元;市轄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每月在800元。
六、贍養老人:每月2000元。
納稅人:贍養父母壹方或多方年滿60周歲的納稅人,以及年滿60周歲且子女已經去世的祖父母。
能扣多少:獨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和兄弟姐妹每人每月分攤2000元扣除額,每人每月不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國務院稅務機關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