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點計算方法
(壹)增值稅按銷售收入17%、3%(此為流轉稅,分別適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二)城建稅按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繳納: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宣武區範圍內的和在朝陽區、海澱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理範圍內的,稅率為增值稅的7%;納稅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範圍內的,稅率為增值稅的5%;納稅義務人所在地不在1、2項範圍內的,稅率為增值稅的1%; (三)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 (四)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2%繳納; (五)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壹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壹,XX元/平方米); (七)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八)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壹,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九)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以內的適用18%,在3萬元至10萬元(含)的適用27%,在10萬元以上的適用33%(註:2008年起稅率為25%); (十)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三、征稅起點
對課稅對象起始征稅的數額,又稱征稅起點。各國早期的稅收制度,壹般沒有起征點的規定,如人頭稅。隨著人們之間收入差距的拉大,公平稅負原則的提出,各國的稅收制度才開始規定起征點。根據起征界限對象的不同,起征點分為起征價額和起征稅額。以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作為開始征稅起點數額的,稱為起征價額;以應征稅額作為開始征稅起點數額的,稱為起征稅額。根據起征界限的數額不同,起征點又可分為幅度起征點和額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只規定壹定幅度作為開始征稅起點的,稱為幅度起征點;對征稅對象的價值金額規定具體數額作為開始征稅的起點的,稱為額度起征點。課稅對象數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和超過起征點的按全額征稅,即連同起征點以下的部分都要按規定稅率征稅。假定營業稅法規定對工商業戶征稅的起征點為月銷售收入200元。某工商業戶月銷售收入不足200元,則不征稅;月銷售收入為250元,那麽,就應根據250元依規定的稅率計征零售環節的營業稅。考慮到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以及物價、消費水平不同等情況,中國1984年試行的營業稅條例(草案)及其實施細則把起征點規定為壹個統壹的幅度: 以上就是我整理收集的關於個人怎麽開票稅點最低的法律知識。我們以後自己去工作,每個月所取得的的工資,就是必須依法繳稅的,如果誰偷稅漏稅,就會收到法律的懲罰。